為發揚中華文化、推廣書法風氣,落實書法文化的永續傳承,特舉辦此活動作為推廣書法藝術。
財團法人暖流教育基金會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凡熱愛書法之學生及各界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一) 國小組
(二) 國中組
(三) 高中職組
(四) 大專社會組
(五) 長青組。
包含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 初賽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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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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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內容 | 自由命題,古今詩詞佳作(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字體不拘,作品需落款,可自行斟酌鈐印。 |
| 收件時間 及地址 |
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0 日(五)前,將初賽作品寄至: 320010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路二段 530-6 號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 信封請註明「宏致盃全國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 初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入選者,並於 115 年 7 月 24 日(五)前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 決賽方式 | 各組於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參加現場決賽。 |
|---|---|
| 比賽內容 | 現場公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用具請自備。 ※ 作品需落款與鈐印。 |
| 決賽時間 及地點 |
決賽暫定於 115 年 8 月 29 日(六)辦理,在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參加現場決賽。確切時間及地點以決賽通知郵件及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若遇天然災害,決賽日期及地點依官網公告為主) |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比賽過程或結果倘有任何爭議,由評審團決議之。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頒獎。(請參賽者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視同放棄,恕不補發)。
各組分別遴選一、二、三獎各一名,優選獎、佳作獎各五至十名及入選獎若干名(得獎人數,由評審團依實際情況調整,參加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如未達評審標準者,得從缺。
| 組別 |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大專社會組 | 長青組 |
|---|---|---|---|---|---|
| 第一名 | 10,000 | 15,000 | 15,000 | 20,000 | 20,000 |
| 第二名 | 6,000 | 10,000 | 10,000 | 15,000 | 15,000 |
| 第三名 | 4,000 | 6,000 | 6,000 | 10,000 | 10,000 |
| 優選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佳作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備註:獎金須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幣別:新台幣元
凡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取消及活動解釋權,若有其他異動將會公告網站,相關問題亦可來電洽詢:03-4632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