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

宏致盃全國書法比賽

宏耀三十創新致遠

【宏致盃】全國書法比賽簡章

一、活動宗旨

為發揚中華文化、推廣書法風氣,落實書法文化的永續傳承,特舉辦此活動作為推廣書法藝術。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暖流教育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國立中興大學中文系

四、冠名贊助單位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參賽對象

凡熱愛書法之學生及各界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分組

(一) 國小組
(二) 國中組
(三) 高中職組
(四) 大專社會組
(五) 長青組。

七、比賽程序

包含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一)初賽

初賽方式
  1. 請填寫官方網站線上表單,進行線上報名。並填寫「宏致盃全國書法比賽報名表」,貼附於作品背面之右上角。
  2. 將初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寄至收件地址參加徵件評選,每人一件為限,以郵戳為憑。
作品格式
  • 國小組為四開 (約 70 x 35 公分)
  • 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長青組為對開直式書寫 (約 35 x 135 公分)
作品內容 自由命題,古今詩詞佳作(以不違背善良風俗為原則),字體不拘,作品需落款,可自行斟酌鈐印。
收件時間
及地址
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0 日(五)前,將初賽作品寄至:
320010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路二段 530-6 號 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收
信封請註明「宏致盃全國書法比賽」及「組別」,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初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將專函通知入選者,並於 115 年 7 月 24 日(五)前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二)決賽

決賽方式 各組於初賽作品中,擇優錄取若干名參加現場決賽。
比賽內容 現場公布,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用具請自備。
※ 作品需落款與鈐印。
決賽時間
及地點
決賽暫定於 115 年 8 月 29 日(六)辦理,在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參加現場決賽。確切時間及地點以決賽通知郵件及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若遇天然災害,決賽日期及地點依官網公告為主)

八、簡章下載

九、評審

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知名書法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比賽過程或結果倘有任何爭議,由評審團決議之。

十、頒獎

決賽完畢隨即評審,現場公佈得獎名單,並頒獎。(請參賽者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視同放棄,恕不補發)。

十一、獎勵辦法

各組分別遴選一、二、三獎各一名,優選獎、佳作獎各五至十名及入選獎若干名(得獎人數,由評審團依實際情況調整,參加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如未達評審標準者,得從缺。

組別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大專社會組 長青組
第一名 10,000 15,000 15,000 20,000 20,000
第二名 6,000 10,000 10,000 15,000 15,000
第三名 4,000 6,000 6,000 10,000 10,000
優選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佳作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 備註:獎金須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幣別:新台幣元

十二、作品權利

凡初賽及決賽作品均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具有出版或展覽之權利。

十三、其他事項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取消及活動解釋權,若有其他異動將會公告網站,相關問題亦可來電洽詢:03-4632808#0